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黄广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海棠镇全域高标准农田改造后水利配套设施的建议》(第220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储备应急水源的办理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不允许在河道上新建拦水堰等建筑物。
观音河、猫洞河坎、河堰等溪流源头多位于明月山脉,大部分涉及生态红线,且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经与区水利局会商,不具备修建多级拦洪堰的条件。
我委将会同区水利局,做好现有水库、山塘和河流的梳理调度,通过优化完善排灌体系,尽可能解决海棠镇农业生产防汛抗旱要求。
二、关于修复提灌站的办理落实情况
结合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委在海棠镇新建提灌站3座、维修提灌站6座,并配套灌溉管网,有效解决了海棠镇大部分片区的灌溉问题。
您建议修复的8个提灌站,经实地踏勘,有8座提灌站已经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了维修,确保功能正常发挥;剩余6座,因为资金投资等原因,不具备修复条件。
区水利局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项目,也将在海棠镇整治山坪塘4口(水毁项目3口,暴雨洪灾复建工程项目1口),新建提灌站2座(建设水库提灌站、庄严村陈家桥提灌站)
上述措施,都将进一步提升海棠镇农业生产灌溉保障能力。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区水利局共同做好全区提灌站的使用情况监测,确保提灌站发挥切实功能和作用。
三、关于完善管道沟渠的办理落实情况
结合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委在海棠镇新建灌溉管道32521.6m、新建混凝土排水沟3666m、新建排水土沟1400m、排水渠清淤1142m,有效解决了海棠镇大部分片区的灌溉排水问题。受项目投资标准限制,还有部分区域需要结合其他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
目前,我区已纳入市委、市政府龙溪河现代农业示范区规范建设范围,并将启动龙溪河流域大型灌区规划建设。我委将会同区水利局,将海棠镇排灌设施缺口纳入龙溪河流域大型灌区规划内容,一并统筹推进。
非常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罗鹏;联系电话:023-4024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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