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邓明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6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区主要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建引领方面
实施“头雁工程”,制定“选、育、管、用”全体系措施,建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推荐3名村党支部书记参加重庆市村(社区)担当作为好支书评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及时清除有前科劣迹的村干部。严格落实村干部任前联审,坚决将有问题的人员排除在外。深入开展村“两委”班子届中分析和优化调整,对班子不齐的及时选优配齐,对不合格不尽职的及时调整。2023年以来优化调整村干部43名,其中书记3名。
二、加强政策支持方面
一是持续实施扶持集体经济项目。从2017年开始,连续8年实施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累计下达财政资金约5400万元,实施扶持项目108个,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方面示范带动效果较好。江南街道锯粱村运用项目资金成立“强村公司”,发展杨梅、麻竹、土豆等产业和承接劳务,也取得了不错的收益。
二是加快构建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体系。针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难点、堵点,出台《长寿区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十五条措施(试行)》作为全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总体框架,配套制定《长寿区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方案(试行)》《长寿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着力构建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1+N”政策体系。
三、发展乡村旅游方面
一是配合文化旅游委出台《长寿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二是争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2023年争取160万元区级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支持业主修建休闲娱乐固定设施,完善农旅融合项目功能,提升游客直接游玩体验。三是充分挖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杨克明故居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龙河镇保合村2020年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邻封镇邻封村2022年获评第三批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长寿慢城和重庆清迈农业有限公司(清迈良园)获评市级智慧旅游乡村示范点。
四、推进资源集约利用方面
一是开展账务分离工作。2023年开展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账务分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资源、资产清理工作,历时半年时间,全区22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账务基本实现分离,进一步明晰资源、资产家底,为下一步集约利用,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奠定了基础。
二是成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2023年成立长寿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公司,为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提供了规范化的交易平台。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易平台累计发布交易信息33宗、办理40宗流转交易鉴证,交易总额约2588.46万元,流转面积约9280.26亩。
五、加强联营经济引领方面
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的资源、资产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业,以资源、资产折价入股的方式,增加收入。按照《重庆市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全资、控股或者参股领办“强村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降低风险。截至2023年底,我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强村公司158家。印发《关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长寿农发〔2024〕18号),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有序领办“强村公司”。
六、调动发展积极性方面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章程》制定分配方案,履行重大经济事项民主决策程序,有序开展分红;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长寿区激励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长组发〔2021〕9号),可按照文件规定对集体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张婉平;联系电话:023-40249878;邮政编码:40122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