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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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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卓长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的建议(第5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八字小学盘活事宜

据调查,八字小学在1986年办理了《重庆市市有公房使用证》(第00214号、第00215号、第00216号和第00217号),属于国有资产。在2018年由区教委根据《关于农村教育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分类处置的请示》(长教文201510将其无偿划转给八字村村民委员会,但是权属登记证明未作变更。

基于现卓式宗祠占用八字小学部分闲置校舍的现状,建议八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卓氏祠堂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积极协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盘活八字小学闲置资产。

二、刘家沟闲置煤厂盘活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刘家沟煤厂的矿产资源村集体无法进行盘活利用。刘家沟闲置煤厂原来由私营矿山企业运营,现已关停,该煤厂的厂房未办理权属登记,现行政策下无法进行盘活利用。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10日          

(联系人:张婉平;联系电话:023-40249878;邮政编码: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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