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第四次会议第205-9号建议的复函
张真旭代表:
您提出的《超额绩效考核奖励部分改革的建议》(第205-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根据《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7〕27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自主分配。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两部分,由区人力社保、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岗位分布情况、绩效考核结果、自有收入状况、职工收入历史水平等情况综合确定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年人均水平,并结合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数量核定各事业单位的超额绩效总量。因此,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是由区人力社保、财政部门直接核定,核定时已综合考虑单位绩效结果、工作人员岗位结构等因素。经咨询区人社局和财政局,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将超额绩效由主管部门进行二次核定。
目前,晶山小学作为近年来新办学校,新招聘或选调的年青教师居多,所聘岗位普遍偏低,导致学校整体的绩效水平略低,相信这种现象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得到改善。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联系人:车凤,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5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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