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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7-12

陈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孕产妇及0-6岁儿童按常住地管理的建议》(第249号)我委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

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管理现状

目前我区孕产妇及0-6岁儿童主要按户籍所在地实行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信息沟通不畅、访视效果不佳、居民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二、现状分析

一是医疗集中化,产妇、新生儿检查集中在区级医疗机构。全区共21家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区医院、区保健院开展的产前检查和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占全区总量的95%和70%,户籍地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开展孕产妇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工作。

二是人口城镇化,孕产妇及0-6岁儿童主要集中在城市区域。在城区范围中孕产妇和0-6岁儿童管理比例较大,凤城、菩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龄儿童健康管理占全区46%,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占全区的31.46%,0-6岁以下儿童管理人数占全区的46.40%。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关于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将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常住居民的摸底和档案转迁工作,逐步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归属以常住地址为主,以居民自主选择档案归属地等结合方式管理。同时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保健院对新建立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档案按照常住地址进行推送,我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将逐步实现按常住地址进行管理。

衷心感谢您的建议和对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望江路8号长寿区卫生健康委508室(邮编:401220)

联系人:吴萍

联系电话:023-4023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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