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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5-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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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第255-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目前我区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较落后老化,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导致医疗技术力量相对薄弱,而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我委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一、关于加大对乡镇卫生院财政支持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严格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为正数(发放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及基本药物补助纳入医疗收入统计范围)且绩效考核合格的,将“本年盈余分配”的60%用于次年增核超额绩效总量。近年来,我区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区财政根据建设规划足额安排,确保医疗卫生体系均衡健康发展,医疗设备更新完备。

二、关于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区不断优化基层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持续深化“县聘乡用”改革,不断强化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0%设置中级岗、15%设置高级岗,其中3%设置为基层定向高级岗,通过岗位设置的调整,进一步留住基层卫生人才。二是同时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优化招聘方式,简化招聘流程,进一步降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缺人才招聘条件。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三是建立完善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临床药师等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今年的规范化培训全区提高到了60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倍,从而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诊疗服务水平。四是落实“县聘乡用”机制。要求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派出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当年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数量的80%,2023年,共计下派38人,并将“县聘乡用”人员的处方权和处方医保工作账号调整到下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立医院“下派”骨干传帮带,提升乡镇卫生院人才服务能力。

三、关于提高乡村医生诊疗技术水平

探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优化村医队伍,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一是根据《关于印发长寿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4〕1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广泛积极的开展乡村医生队伍改革、待遇保障、结构优化等问题综合调研,努力推动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目前正在完善制度,逐步让60岁以上、服务能力差或不愿继续服务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优化离岗退出。二是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卫生室管理措施,明确功能与职责,加大村医培训力度,督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管理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行为、药品管理等。三是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利用编制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补充村医队伍,优化村医队伍结构。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简敏,邮编:401220,联系电话:023-4025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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