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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7-10

刘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性痴呆早筛查早干预建议》(第25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老年健康工作,特别是对老年痴呆群体的关心关注。老年性痴呆对老年人健康和老年人家庭都带来了重大影响,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性痴呆这一老年疾病也愈来愈受到关注。为有效预防和干预、降低老年人痴呆患病率,我们已持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阿尔茨海默病预防筛查方面

您提出的“将认知功能筛查识别服务纳入老年人常规健康体检工作”的建议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很有现实意义。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做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我区已连续两年进行居民心理健康调查,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系统抽样方法,在全区抽取八颗街道,龙河镇等五个街镇进行居民心理健康素养知晓率,抑郁焦虑患病率以及老年痴呆患病率调查,老年痴呆筛查阳性为141人,确诊老年痴呆人数29人,老年痴呆患病率为5%。通过调查行动,加强科普宣传,呼吁社会各界人士重视老年性痴呆,引导大众正确认识老年性痴呆等疾病。

二、关于医疗保障政策方面

近年来,我区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老年人看病就医获得感不断提升。老年性痴呆中最常见的阿尔茨海默病已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可按相应政策报销治疗费用,患病人群负担进一步降低。我区已推行长护保险,在居家上门护理,养护机构护理、医疗机构护理等服务模式下提供差异化的护理补助方面进行探索,切实减轻失能家庭生活照护和经济负担。

下一步,我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逐步建立健全我区认知障碍疾病防治网络。

一是及时研究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试点工作。根据国卫办老龄函〔2023〕190号《关于开展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指导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结合实际开展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1次认知功能初筛试点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每年进行记忆障碍早期筛查体检,并对初筛发现的痴呆风险人群进行分类干预服务。在原有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基础上,探索将老年人认知障碍早期筛查与预防融合到常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行性。

二是加强各医疗机构老年痴呆防治服务能力。鼓励引导区内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精神科、神经内科、老年科开设记忆门诊,专业医生团队提供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老年痴呆诊断、治疗及预防干预等服务。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定期对机构内老年人认知功能进行评估。指导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创建国家级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加快区精神卫生中心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在精神专科医院进一步推进老年精神科亚专业发展,强化人才培养,提供专业诊断治疗服务,提高老年痴呆防治水平。

三是加大健康宣教。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计划地举办知识讲座,开设宣传专栏,开展现场义诊,发放宣传册。充分利用重阳节、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重大纪念日或节日,深入养老机构、老年大学、乡镇社区等进行义诊,引导公众关注老年健康,扩大群众对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知晓率。

希望该回答能得到您的肯定,衷心感谢您对老龄健康工作的关心。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馨予,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5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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