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7号 建议的复函
刘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建议》(第317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经与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基层执法人员管理体制”方面
成立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等24家区级部门和19个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班,高位推动、高效统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关于优化镇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委编发〔2019〕11号),已在全区19个镇街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者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方面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采用“线上+线下”的培训模式,线上对213名镇街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执法技能培训,线下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和执法业务培训13次,累计培训630余人次,“手把手”教学300余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课时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坚持以区带镇,区级执法部门按照“谁赋权谁指导、谁委托谁规范”原则,明确专人对口联系镇街,确保每个镇街、每个执法领域均有1至2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全程参与镇街办理执法案件。编制《长寿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操作手册》《长寿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汇编》,有效规范镇街行政执法行为。
三、关于“执法工作配套保障不充分”方面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关于申请拨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和服装有关经费的请示》(长司文〔2023〕18号)领导批示,推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按需采购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共72台和综合执法服装77套,切实保障执法工作基本需要。《重庆市长寿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长寿府办发〔2023〕61号)明确加大对镇街综合执法队伍装备、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将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关于“建立完善执法队伍考评机制”方面
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2024年)》,打表推进23项改革任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任务落实闭环管理。建立日调度、周研判、月总结等系列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稳步开展综合评价和晾晒,动态发现改革问题,迭代优化改革举措,确保改革工作规范有序、稳中有进。
下一步,我们将把您的建议作为重要参考,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深化迭代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充实镇街执法力量。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协调推进下沉执法人员“区属镇用共管”办法的制定工作,明确镇街对下沉执法人员的人事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等具体规定,切实增强镇街“管事”的指挥协调权和“管人”的管理考核权。二是强化执法资源保障。抓实镇街执法装备配备、镇街执法培训指导的关键环节,确保赋权执法事项接得住、用得上、管得好。三是完善镇街执法考核体系。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抓好对改革工作的全流程督察。
十分感谢您对长寿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局邹楚蕾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3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54299
联 系 人:许轩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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