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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6号 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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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建议》(第316号)已收悉。感谢您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经与区委编办、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执法力量不足”方面

探索镇街“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新路径,推动区级专业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人员85名(不含规划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已派驻执法人员),推动镇街理顺归位综合执法人员67名,统筹使用镇街内设机构执法人员100名,同时把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纳入执法补充力量统一指挥调度,让“一支队伍”有效运行起来。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协调推进下沉执法人员“区属镇用共管”办法的制定工作,明确镇街对下沉执法人员的人事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等具体规定,切实增强镇街“管事”的指挥协调权和“管人”的管理考核权。

二、关于“业务指导培训”方面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采用“线上+线下”的培训模式,线上对213名镇街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执法技能培训,线下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和执法业务培训13次,累计培训630余人次,“手把手”教学300余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课时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坚持以区带镇,区级执法部门按照“谁赋权谁指导、谁委托谁规范”原则,明确专人对口联系镇街,确保每个镇街、每个执法领域均有1至2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全程参与镇街办理执法案件。编制《长寿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操作手册》《长寿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汇编》,有效规范镇街行政执法行为。

三、关于“赋权事项合理性”方面

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根据镇街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各镇街按照镇和街各一张赋权清单的原则选取赋权执法事项61项,结合法定执法事项、委托执法事项,形成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50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将结合执法事项的实施情况、社会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跟踪评估,定期根据执法依据变动、运行情况和评估结果,对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下一步,我们将把您的建议作为重要参考,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深化迭代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充实镇街执法力量。持续推动镇街理顺归位执法大队在编人员,确保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率85%以上,推进区级部门下沉执法力量与镇街执法大队融合,进一步增强镇街统筹统揽能力。二是强化执法资源保障。抓实镇街执法装备配备、镇街执法培训指导的关键环节,确保赋权执法事项接得住、用得上、管得好。完善镇街执法权责体系。建立赋权事项运行效能评估机制,及时调整优化赋权事项清单,严格规范委托执法事项,切实解决“执法权限在上级、责任归属在基层”的问题。

十分感谢您对长寿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我局邹楚蕾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3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54299

    联 系 人:许轩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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