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罗开良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快推进成立小区业委会的建议”(第117号)收悉。
一、您提出的建议基本与我委过去开展的工作相契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如下
我区共有住宅小区166个、建筑面积约1574㎡,在长物业服务企业90余家,选举业主委员会11个、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8个。
(一)印制5000余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1000余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宣传册》,通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发放宣传。
(二)加强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引导动员小区党员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中党员人数占比约25%。
(三)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并聘请法律专业人才和法院退休人员负责物业纠纷调处等工作。2022年全年处理信访投诉200余件、调处化解物业矛盾80余次。
(四)市住房城乡建委已印发《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并在实施过程中指导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五)菩提街道及凤城街道成立了物业服务中心,分别有5名和2名工作人员。
二、根据您的建议和我区实际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如下
(一)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
拟出台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细化业委会和筹备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规范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操作程序。
(二)构建基层融合治理新格局
按照“区政府统筹,部门指导监督,街镇组织实施,社区、网格员、自治组织具体落实”原则,指导强化党建统领,构建社区党委领导下基层治理新格局。
1. 充实基层治理力量。一是晏家、渡舟、长寿湖、葛兰、云台等物业管理任务较重的街镇还未设立物业服务中心,应明确承担物业管理活动指导和监督职责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二是城区内社区应当配置专职物业管理人员,落实对物业信息公示公开及合同履行、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使用、物业纠纷调查调处等物业管理活动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三是充实网格管理力量,逐步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2. 推进“街区制”管理。对凤城街道大量单体楼栋、未封闭的老旧街区,街道指导社区根据街区域规模、物业品质、地理条件、配套设施设备等情况划定“街区”范围,有条件的可打造街区管理阵地,为筹建自治区域业委会或组建居民自治小组创造先决条件。
3. 引导成立或组建自治组织。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小区(街区)成立在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党支部,有条件的楼栋成立党小组;二是引导小区(街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在居民代表、支部成员、兼职网格员中选定人员组建居民自治小组,制定自治规则,代行业委会日常工作职责,需要主体资格履职时由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后代行职责。
4. 建立部门、街镇、社区“三级议事机制”。一是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小区党支部、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及时处置物业矛盾纠纷;二是街镇物业服务中心建立街镇物业纠纷调处委员会,解决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监管、维修资金使用、邻里纠纷等相关矛盾问题;三是建立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全区代表性、普遍性矛盾的,由街镇向主要事权主管部门报告,主要事权部门报请区领导同意后,由主要事权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区级部门联席会议解决。
(三)开展“大学习、大讲堂、大评比、大提升”行动
一是针对区级、街镇、社区和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采取“走出去”(向区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请进来”(邀请专业人士授课)的方式,分享先进物业管理经验、化解矛盾妙招、提升服务质量做法,以提高街镇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举办“大讲堂”活动,组织召开全区物业工作大会,总结物业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让优秀的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基层人员上台分享经验做法。三是年终开展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项目、物业从业人员的“大评比”,鼓励先进、激发企业干事创业活力、增强从业人员岗位认同,同时也将街镇对物业监督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纳入部分对街镇考核范围。
此复函已经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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