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文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老城区安全隐患排危专项资金库的建议”(第9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一)坚持住用安全第三方机构巡查机制。我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月对街镇开展巡查,对存在影响住用安全的堡坎、危岩、围墙纳入巡查范围一并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将巡查结果建议移送相关街镇、单位。
(二)开展相关解围帮扶整治。2021年至2022年年底,我委组织对凤城街道的青龙岭堡坎、金山华府旁岩壁、兴星路滑坡、凤城大院外堡坎等多处隐患组织整治。
(三)推进设立排危整治专项资金。2016年以来,我委(原国土房管局)多次会同区财政部、区应急管理部门等部门就外墙砖脱落、边坡堡坎等隐患排危整治设立专项资金库问题进行商议,并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项报告。
二、职责分工情况
2022年7月,我委针对设立排危整治专项资金库问题再次对接区财政,区财政明确提出,外墙砖、边坡堡坎、危岩、围墙等整治责任属于产权人,整治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应急排危工作属于应急管理部门主管,属地街镇落实,我委组织相关解围帮扶整治费用不再保障,我委将持续关注并呼吁解决排危整治存在的困难。
此复函已经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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