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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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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桃花片区老旧城区改造提升的建议”(第9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方面,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家、市级和区级重大民生工程,各级政策文件对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都作了相应要求。

一、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范围

目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实施范围是针对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改造区域内2005年底前建成的可纳入改造范围,但2000-2005年前建成的占比不超过15%),房屋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位于城市(中心城区)的住宅小区(含单体楼栋)。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原则上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关于桃花片区老旧城区改造提升的工作开展情况

近期,我委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的通知》(渝建〔2023〕13号)要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据实修编2024-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菩提街道、桃花社区积极响应,梳理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两个,包括桃花大道片区二期和高速路安置房小区,共涉及居民841户、楼栋28栋、建筑面积9.94万平方米。按照重庆市设计院编制的《长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修编报告》,拟将此范围2024年实施改造。

三、关于桃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后期管理的计划

(一)关于改造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我委在改造前将要求开投集团、菩提街道进行民意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向居民发放意愿调查表,征求改造意见,然后组织开投集团、菩提街道、社区及设计单位工作人员实地踏勘,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将市政基础设施、单体楼栋及小区配套设施等纳入到方案设计中。

(二)关于后期管理。我委将督促属地街道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城提组办发〔2021〕2号)规定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后期管理工作,同时也起草了《重庆市长寿区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工作方案》,正积极探索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指导、街镇实施、社区落实”原则,对连片单体楼栋、未封闭的老小区楼栋,街镇、社区根据区域规模、物业品质、地理条件、配套设施设备等情况划定“街区”范围,实施街区化管理。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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