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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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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人社函〔2023〕28号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8号建议的复函


余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兴业态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多元化发展,移动互联时代全面到来,以新就业形态为代表的灵活就业大量涌现,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渠道,为劳动者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狠抓落实,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推动新就业形态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政府部门应完善平台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律法规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建立劳动关系的平台企业,应依法为劳动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您提出的“政府部门应完善平台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律法规”建议,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二、政府部门应推动新兴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的问题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39号)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义务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15号)文件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新兴业态就业人员可以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可在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人社部等10部委《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0号)要求,我市作为全国7个试点省市之一,率先启动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市人力社保局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5号),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以实名制形式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对新就业形态人员已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充分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当前我区正开展参保扩面提质工作,特别针对新兴业态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我中心将积极主动与平台企业和人力资源公司对接,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动员引导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将进一步优化社保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为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网上社保服务渠道,在“渝快办”“重庆人社”APP以及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辟了参保、续保、停保等事项办理通道。同时推动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三、创新社会保障方式,用平台型社会保障解决平台经济的社保难题和加强部门协同,合理推动解决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我局将加强宣传,主动进入平台企业宣传社保方面的政策,积极动员未参保的新兴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及时参保,进一步增强新兴业态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让新兴业态就业人员更加公平地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对于您提到的“创新社会保障方式以保障新兴业态从业者的基本权益”、“部门之间应实现数据共享,加强政府同企业的用工社保数据对接”及“加强部门协同”建议,我们将及时按上级部门统一安排,打通“数据孤岛”,通过数据资源共享,打造数字社保、数字长寿,为数字重庆和数字中国建设添彩。

此复函已经叶俊英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669097

联 系 人: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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