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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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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卫函〔2023〕38号


黄灵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寿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第15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委办2021—92)要求,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决定在全市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力图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健全相应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为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真抓实干,把此项工作纳入2022年对各委属(代管)单位年终督查目标统筹推进。参照《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复核标准》,通过2年的努力,经过机构自评、区县审核、市级复核,长寿区人民医院等20家医疗卫生机构成功创建“重庆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明确目标任务,不断丰富老年友善内涵

(一)加强老年友善管理,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为做好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创建工作,规范老年病人的健康管理,立足解决老年人的健康问题,各医疗机构均成立了老年友善机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纳入机构全年培训计划。充分融合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实现“有病进医院,养老在机构”。

(二)弘扬老年友善文化,营造敬老爱老氛围。

各医疗机构通过在机构愿景或文化中加入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在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明确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积极开展“老年健康周”、“敬老月”等宣传服务活动,营造弘扬老年友善文化浓厚氛围。同时,深度挖掘长寿“寿”文化主题,进一步打造健康养老服务,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三)聚焦老年友善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常态化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区级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导医台、门诊、挂号缴费窗口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安排导医、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佩戴醒目标识,开展流动服务。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中医院在老年医学科、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的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基层医疗机构借助家庭医生团队,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化服务。通过远程心电、影像系统,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上级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二是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各医疗机构均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如遇诊区人流量达到峰值,安排导医按老年人病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各医疗机构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为老年人预约的渠道。同时每个医院均预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方便老年人现场挂号就诊。

三是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各医疗机构针对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中遇到的困难,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配备人工咨询服务。疫情期间,机构入口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就医。

(四)改善老年友善环境,优化老人就医体验。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在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轮椅、平板车等辅助移乘设备,在出入口处设置无障碍通道,在挂号缴费窗口等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标识,设立休息区及座椅,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就医环境。

三、巩固创建成果,持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下一步,将进一步巩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成效,按照评价标准对标对表,立足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致力于提高为老服务的水平,不断查找、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建设质量,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老服务作用。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郭凤霞,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4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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