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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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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卫函〔2023〕34号


况敬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建议》(第155号)收悉。经与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市“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截至2023年5月,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两类,一类是独立的托育机构,有11家;一类是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有26家。可提供托位1830个,实际收托459个,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8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为深入推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我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先后印发了《长寿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重庆市长寿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等文件,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原则,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二)提供科学规划引领

我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长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长寿区社会民生事业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等,为长寿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了规划引领。区发改委和区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十四五托育指标及长寿区实际情况,编制我区托育服务专项规划,为我区托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深入和具体化的科学引领。

(三)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国家卫健委已经发布《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等,为托育行业的人才培养与培训、专业化与规范化提供了指引。对托育机构需求较大的保育人员,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等专业机构开展了2次免费育婴员培训,我区有40余名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我区有重庆市医药学校、希博职校能开展保育员的培训,重庆市医药学校可以开展保育员五级、四级、三级三个等级的评价工作,每年有40余名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对符合培训条件进行考核并获得相应等级评价等级证书后,区人社局将按照要求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相应补助。区妇幼保健院每年按照需求开展我区托育机构和幼儿园保健员资格培训和认定,现已备案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幼机构都有符合要求的保健员。

(四)建立多元化供给体系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目前我区托育服务供给较为单一,以民办托育、托幼一体机构和全日托服务形式为主。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区妇幼保健院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建立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处于准备工作阶段,进行项目论证和评估,若项目得到批准将有助于我区公办托育实现零的突破。区教委也将在我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托位缓解后,推进公立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区总工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下一步我区将探索依托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网点,并为家庭托育提供支持。我区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正逐步建立。

(五)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加强托育机构保健服务能力,依托区妇幼保健院开展托育机构传染病防控宣传,开展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每年对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区妇幼保健院于2022年建成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负责全区科学育儿和儿童早期发展指导,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核心信息宣传,对辖区内婴幼儿家庭提升科学喂养、计划免疫、科学就医能力方面提供帮助。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普惠托育服务项目,2020年和2021年,我区成功申报远恒佳、小芭豆、东方爱婴、红皮球4个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310万元,新增普惠托位310个,极大提高了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的积极性。区妇幼保健院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托育机构建设补贴和区财政支持,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不断完善普惠托育机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融资、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降低托育机构运行成本。区发改委印发《重庆市长寿区贯彻〈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出台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等措施,支持托育机构生存发展。市卫生健康委今年内将为备案托育机构购买托育机构综合责任险,并计划出台全市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方案,我区将在市级方案出台后,结合实际出台我区方案,对符合规定的托育机构进行补贴。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推进公立托育机构的建立。目前我区缺少具有承担婴幼儿照护指导的示范性公立托育机构,区妇幼保健院在婴幼儿早期发展、婴幼儿保健等方面具有专业性,在“医育结合方面”有着天然优势,将争取区政府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继续推进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二是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落实婴幼儿照护机构管理规范、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托育机构关停应急预案。继续做好托育机构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确保入托婴幼儿健康成长,托育机构稳定发展。

三是加强托育服务宣传。目前我区群众对托育服务知晓度和接受程度不高,我区婴幼儿入托率较低,托育机构托位利用率不高。下一步将着力打造我区托育服务品牌,每年利用托育服务宣传月进行集中密集宣传,结合平时托育机构体验活动,提高我区婴幼儿入托率。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包瑞琦,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4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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