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复函
梁秀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背景下提升教学质量的建议》(第205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印发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 “双减”的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印发《长寿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具体工作措施》的通知(长寿委办发〔2022〕29号),区教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目前,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推动我区义务教育提质增效的建议对于做好“双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区教委将充分吸收您的宝贵建议,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深化改革,直至最终取得胜利。
一、持续推进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印发以来,区教委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抓好方案落实落地进行安排部署。围绕素质教育导向,为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区教委印发了《长寿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在从严控考试的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区教委要求,各学校积极探索改变过去单纯的结果评价方式,更多注重增值性评价,综合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整体水平和变化情况。合理分配取酬。按照《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的规定,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发放劳务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以每课时不超过50元的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发放劳务补助,并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动态调整。各学校应建立完善课后服务质量监管考核办法,在经费允许的前提下且不超过每学期课后服务经费总量的10%依据课后服务质量对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考核发放。
二、积极拓展课后服务渠道
区教委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求各学校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做到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有效保障。截至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建立了教学基本规程,有效控制作业总量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占比由“双减”前的46%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课后服务“5+2”全覆盖,全区67所中学校(内含18个教学点)共有51296名学生参加,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总数99.6%。同时,区教委指导各学校立足校内资源,适当引入优质校外资源,充分调动家校共育机制,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课后服务队伍,鼓励学校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鼓励学校与总工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单位开展合作;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鼓励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课后服务,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经区教委统一公开采购的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各学校以校本课程和兴趣社团为基础,不断丰富课后服务课程,形成以看护照管、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课程延时服务机制。开展艺术科普、劳动实践、拓展训练等主题活动20余项,包括创客、足球、篮球、舞蹈、合唱、国画、手工、厨艺等50余类,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确保学有所获。
三、进一步改善延时服务的时间与规范高中周末托管服务
根据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教发〔2019〕20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28号)明确规定课后服务时间开展时间不得晚于下午6点30分。目前市级层面暂未将普通高中纳入课后延时服务政策实施范围,区教委已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对接市教委、市财政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了将普通高中纳入课后延时服务政策和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时间的诉求,下一步将积极跟进市级相关政策导向,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
诚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新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邓波,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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