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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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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晓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0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发展的关心。

一、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我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将加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写入乡村振兴“十四五”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中。同时,将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等指标纳入党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我区主要取得以下工作成效:

一是完成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搭建平台。2019年,根据中央和市委安排部署我区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22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了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架构。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度,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2017年至2022年间,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共下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947万元,实施扶持项目102个,项目平均每年为村集体2.5万元以上。基本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四种模式,即资产出租模式、“三资”合作经营模式、投资举办经济实体模式和自主经营模式,最主要的是“三资”合作经营模式。

三是积极开展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工作,努力为集体经济组织创收。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全区股权化改革项目103个,脱贫村项目57个;涉及财政股改资金8069.38万元,脱贫村股改资金3281.51万元;村集体累计分红166.51万元,农户累计分红44.11万元,其中脱贫村集体累计分红63.82万元,脱贫村农户累计分红14.83万元。

二、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机构和人员问题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市级层面由市农业农村委承担,区级层面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具体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综合科统筹,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实施。各街镇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因分工不同有所差异,由街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或产业发展办公室(科)承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主要职能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其理事长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三、积极制定和落实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有关政策

目前,区级有关部门落实了提高村干部待遇、激励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鼓励申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贫困村自建微小项目等政策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一是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长组发〔2022〕45号),上调村干部补贴标准,切实提高村干部干事创事的积极性。

二是出台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办法。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已经印发《长寿区激励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长组发〔2021〕9号),可按照文件规定对集体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

三是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专项扶持集体经济项目。市级财政从2017年起下达各区县专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中央财政从2019年起下达各省市(区县)专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和区农业村委下达任务文件,鼓励符合条件、认真谋划项目的村集体进行申报。

四是完善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实施细则。《长寿区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长寿乡振组发〔2020〕1号),其中,第二十条“单个经营主体补助30万元以上,应根据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要求,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股权化改革,按照每年不低于5%比例给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分红”,对项目的实施股权化改革做了要求。

五是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建自营微小型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发改投〔2019〕187号),其中,第六条“对于财政支持的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农村山水林田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微小型项目,贫困村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

四、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

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服务股份合作社是无力耕种或不愿意耕种土地的农户以承包地经营权向土地流转服务股份合作社入股,实现流转地的集中和储备,再通过经营权互换实现流转地连片。土地流转服务股份合作社根据土地类型和适度规模,划分果园、水产养殖、蔬菜等区域,再流转出去或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解决耕荒芜,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土地流转服务股份合作社享受粮食种植大户补贴和向土地流入户收取服务费,增加村集体收入。1个村有1000亩耕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全程托管,享受大户补贴10万元以上。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张婉平;联系电话:40249878;邮政编码: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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