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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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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游朝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美丽家园”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0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对于现在的农村来说,整体上,危房和大部分废旧房屋最给人直接的感受,从细处看,村庄角落的垃圾堆往往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这些因素都大大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您的建议也是我委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重点开展的工作,围绕您提出的建议,我委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重点开展“五清理一活动”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房前屋后的杂物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管线“蜘蛛网”、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五清理一活动”。充分考虑自然禀赋、开发价值、区位交通、聚集程度和经济实力等因素,科学确定整治标准和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针对无人居住废旧房屋,2021年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长寿区清理农村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工作推进方案(试行)》,分类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对于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并且农户有意愿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对房屋四至边界进行踏勘,一户一档留存房屋现状影像资料,由街镇对现有宅基地使用权予以保留确认,对地上建筑物进行统一拆除,对拆除后的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置,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安排街镇拆除费用。对现有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实施原址拆旧建新,在房屋建成、街镇审核验收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后,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农户建房补助。

(二)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2022年1月,区农村人居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的通知》,各街镇、村居积极响应,指导农户对各类生活垃圾、积淤水沟、建筑垃圾、废旧物品、枯枝烂叶等进行清扫,对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生活污水等进行分类处理,对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卖等进行制止并清除。常态化的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整治陈年垃圾,防止新垃圾乱丢乱放,还村庄一个美丽、洁净的生活环境。指导村居开展人居环境示范评比活动,通过村、组评比,评出一批爱清洁、爱卫生的榜样村民,突出其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村民的参与感和幸福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携手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争取无人居住废旧房屋清理专项资金,对全区存在的2万余栋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分级分类开展清理工作,消除危旧农房带来的安全隐患,在清理后为农村带来崭新的面貌。

二是开展村庄清洁督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将聘请第三方平台到街镇开展人居环境检查督导工作,检查村内是否存在陈年垃圾堆、黑臭污水沟等严重影响村庄生活环境的现象,点对点反馈问题,督促村庄持续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区更快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李京川;联系电话:40251281,1772398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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