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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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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扶持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建议》(第98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科技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科学知识、技术以及信息等要素向农业全产业链渗透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知识和技术水平的各类机构和个人构成的网络与组织系统,既包括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也包括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您提出的加快扶持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建议,既与我区大的发展方向一致,也非常切合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我委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96号)文件要求,我区2019年已建立了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审查,截至目前,全区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中的服务组织有9家。纳入名录库管理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1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及相应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质量和价格受服务对象认可;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五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符合以上条件,且注册地在长寿区域内的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均可申报入库。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将从名录库中剔除,未在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得承担财政补助类社会化服务项目。今后在调研基础上,按照更合理、更科学方式完善名录库管理。

二是统筹推进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地建设。按照“区域布局、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的思路,通过整合资金、技术和土地等要素,加强政府、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方合作,计划在全区内布局建设8-10个社会化服务基地,目前已委托重庆市农科院开展了我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是开展水稻全程托管服务模式试点。今年,我区在长寿湖镇和双龙镇开展了水稻全程托管服务试点,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到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代耕,土地股份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将将土地交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全程托管,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节约生产成本,为今后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办法。我委也正准备开展柑橘全程托管服务试点。财政投资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教学培训阵地的问题,因我区社会化服务刚起步不久,暂不具备建设基础。

四是加大对社会化服务组织政策扶持。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引导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面全程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我区制定了《长寿区“乡村振兴贷”管理办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向农行等9家“乡村振兴贷”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用于生产资料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经营。我区今年新开展稻谷、玉米等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助力健全符合我区农业发展特点的支持政策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主粮作物生产的抗风险能力。正在逐步形成“政策支持+社会化组织+保险+金融”的发展路径。

五是加强社会化服务培训和宣传。我委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育高素质农民。从2019年开始我区以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了社会化服务宣传工作,村组干部和农民基本清楚社会化服务项目。今年在全区已开展社会化服务大实蝇防治培训约2000人次。通过培训,做好社会化服务政策宣传,提高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增加农户接受服务的意愿。

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组建社会服务联盟,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大力给予扶持。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向 倩;联系电话:40407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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