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复函
高智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渡舟场镇品质提升的建议”(第7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相关政策
2019年7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2021年8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2号)。2021年1月,长寿区城市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长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城提组办发〔2021〕2号)。各级文件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范围
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根据“连线成片改造、打造完整社区”原则,改造区域内2005年底前建成的可纳入改造范围,但2000-2005年前建成的占比不超过15%),房屋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位于城市(中心城区)的住宅小区(含单体楼栋)。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原则上不纳入实施范围。
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尊重居民意愿,坚持实用、管用、可持续的原则,以入户征求意见、菜单式选择改造内容,小区缺什么、补什么等方式,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住房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做成“民心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责、多方参与。采取“居民合理分摊、社会积极参与、财政加强统筹”的方式,充分调动业主出资改善居住环境的积极性,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坚持同步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从片区范围统筹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着力打造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实现城镇老旧小区的“功能美、和谐美、特色美”。坚持引入社会资本,盘活存量,打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与租售通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整合利用土地、房屋等存量资源,合理拓展增值服务收益空间,打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租赁住房通道。坚持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突出建管并重,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提升过程,促进城镇老旧小区治理模式创新。
(二)目标任务
在完成2019、2020年改造计划基础上,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五年计划片块图,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按所在社区片块包装项目,连线成片,编制总体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分批分期施工,推进总体工作进度。2021-2023年,力争三年内完成老城上半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形成持续滚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长效工作机制;2024-2025年,力争两年内完成老城下半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任务。“十四五年”期间,基本完成全区2000年前建成老旧小区(片区)改造提升。
大力实施综合改造提升。聚焦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需求,重点解决加装电梯、停车、消防、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按照“点、线、面”统筹谋划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前提下,对小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进行评价,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清单,落实基础类改造内容,结合管理提升需求,统筹安排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以“硬设施+软环境”一体化推进的方式,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管理服务短板,着力打造“完整社区”。
1. 基础类。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包括水电气讯、排水、道路、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
2.完善类。即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包括小区及周边违法建筑拆除、绿化、照明,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加装电梯、充电设施、文体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提升类。即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以及养老、托幼、助餐、家政保洁、菜市场、便利店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三)工作统筹
区住房城乡建委为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等部门按照自身职责配合做好指导、管理和监督等有关工作,并制定相关细则、配套政策、技术标准,形成完备配套制度体系。
长寿开投集团为项目实施主体,统筹项目实施,做好盘活存量资源、项目融资等工作,属地街道配合实施主体具体落实群众工作、项目前期、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牵头部门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协调,制定工作开展顺序,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重复开挖,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四)目前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区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城市记忆工程”的工作要求,根据区政府要求,我委拟启动渡舟老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策划工作,主要范围为渡舟街道渡舟老街西侧长生桥社区部分区域(占地约23公顷)。目前已完成前期方案测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城市更新的基本载体,我委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此复函已经唐贤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何川,联系电话:406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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