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复函
程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长寿湖水上交通安全及渡口监管的建议》(第4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长寿湖水上交通工作的关心。水上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长寿湖湖面广,通航里程长,各类船舶数量多,安全风险大,安全监管难度大,历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长寿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统筹协调全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区安委会专门成立水安办,每季度召开水上安全联席会议,以解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问题。
一、长寿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区交通局作为水上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长寿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一是抓好船员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召开船员安全学习会议,组织船员学习水上法律法规,开展水上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布置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二是指导督促各涉水街镇履职,组织每季度渡口渡船安全检查,对街镇开展水上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同时组织街镇分管安全领导和船管员开展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自用船登记发证、检丈等业务培训。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牵头区水安办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水上安全联席会议;认真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强化重大节假日值班值守,开展汛期、重点时段的巡航检查,联合属地街镇、相关部门开展自用船舶、““三无”船舶”、非法浮动设施等专项整治。通过持续努力,长寿湖多年来未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题面商会开展情况
7月18日,区政府副区长江发茂组织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委、区经信委、长寿旅发集团、涪陵船检中心以及各沿湖街镇专题调研了长寿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召开督办区人大重点建议工作会。会议确定,一是长寿旅发集团要加快推进完成长寿湖总体规划、岸线规划的编制及送审工作,尽快完成现有项目航道影响评价的送审工作;二是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长寿旅发集团,研究制定出台长寿湖休闲垂钓管理细则,严禁自用船用于休闲垂钓;三是由长寿湖镇政府牵头,长寿旅发集团配合,拟定长寿湖湖区管理办法;四是由区交通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委、各相关街镇配合,拟定““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方案并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五是由区经信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抓好修造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六是各相关街镇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自用船登记审核,做好自用船的日常安全监管等工作,建立完善自用船退出机制,组织开展自用船专项整治,交通、渔业、文旅等部门参与指导及配合。
三、相关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1.关于自用船检验问题。自用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是《重庆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渝府发〔2005〕38号)和《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其中《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农副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自用船舶,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检验、发证。其中船长5米(含)以上的自用船舶,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发证。根据法规规定,5米以下的自用船舶由各乡镇负责检丈,5米以上的自用船舶由船检机构按照《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进行检验并发放船舶检验证书。您提到的关于自用船检验的问题,区交通局已积极联系涪陵船检中心,已同意对5米以上新建船舶按现有船检机构建造检验程序受理执行检验。
2.关于渡口规范化管理问题。根据《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6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乡镇渡口的设置、迁移或撤销,应当符合乡村规划,由设置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和港监机构审核后,由区县人民政府或指定的部门批准。长寿湖的渡口均为乡镇渡口,实际运行没有收费,无经济效益,无渡口运营人,属地街镇应当履行渡口管理责任,负责渡口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等事宜。您提到的渡口管理问题,区交通局通过召开水上安全联席会的方式,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专题讨论渡口安全管理事宜,对渡口规范管理明确以下措施:对有下河公路的过人渡口,属地街镇要设置渡口安全警示标识,采取隔离措施禁止车辆进入渡口区域;车辆确需进入的,要落实责任单位或人员,负责进入车辆安全管理,防止车辆因操作不当坠湖。
3.关于街镇发现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处置问题。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69号)文件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街镇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序号1-4项)规定,街镇人民政府可以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街镇人民政府对于发现的水上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可以留存证据移交交通执法支队处理。
虽然近年来长寿湖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久久为功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抓住实施长寿区“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契机,不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为建设世界级运动康养旅游目的地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长寿交通工作。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王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余朝红,邮编:401220,联系电话:159236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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