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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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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部分村级道路的建议》(第3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长寿区“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管理办法》,村道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为所在街镇,沿线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等程序,筹集建设资金并自行调整土地后,由街镇作为业主负责组织实施,我局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申报并安排补助资金。

邻封镇早年实施硬化的农村公路工程,当时建设标准为路面宽3.5米,目前已正常使用约15年,超过了水泥混凝土路面正常使用的极限。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车流量的增加,有的公路路面逐渐破损,路况变差。为更好满足群众出行、生产生活需求,“十四五”我区将继续实施“四好农村路”通畅工程200公里,进一步加宽加密农村公路网络,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如受益人口较多,能促进旅游和产业发展,有效增加村民收入,可以申报争取纳入修建计划。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2620

(联系人:孙林,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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