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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8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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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卫函〔2022〕48号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82号建议的复函


杨千千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农村养老质量的建议》(第282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人口老龄化基本情况

我区目前有60岁以上人口17.58万,占比25.36%;65岁以上人口14.21万,占比20.51%。我区人口老龄化呈以下特点。一是老龄化进程快。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我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增加6.8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增加7.84个百分点。二是城乡差异明显。农村地区的老龄化水平明显高于城镇地区。如但渡镇、邻封镇60岁及以上人口占辖区人口比重分别高达49.18%、45.78%,菩提街道60岁及以上人口占辖区人口的比重为12.34%。三是特殊老年人群体持续扩大。空巢和独居老年人逐渐增多,达2.3万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3%,纳入民政救助的困难老年人8000余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4.6%。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特困人员供养形式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集中供养是指在政府安排的养老机构里面集中生活生产;分散供养是指特困人员居住在政府指定养老机构以外的场所(含五保家园)自行安排生活生产。对于分散供养特困老人,主要通过定期走访帮扶和指定帮扶联系人等方式提高其养老服务水平。对于集中供养特困老人,主要通过在敬老院集中居住纳入统一管理,由供养机构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其日常的生活照料。通过聘请专业第三方对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培训指导,及时对特困供养机构进行提档升级等措施提高我区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

(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2020年,长寿区卫生健康委、长寿区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长卫发〔2020〕150号)。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截至2021年底,全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33对,达到全覆盖。二是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2019年至2020年期间,长寿湖镇、葛兰镇、龙河镇先后启动镇养老服务中心与卫生院一体化建设,截至2022年4月底,三个镇养老服务中心均已建成投用。三是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2021年,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55.1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5.15%,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每年两次医养结合服务率43.2%,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79.8%。

(三)提升乡村振兴服务能力。我区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动态清零,充分利用帮扶责任人、监测帮扶联系人等帮扶干部定期走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特别重点关注其中的老年群体,继续履行政策宣传、成效巩固、排忧解难等结对帮扶职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特困人员供养能力。对于分散供养人员,进一步加大对其生活生产的扶危济困力度,对于集中供养人员,进一步提升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一是督促医疗卫生机构细化落实医养签约协议内容。二是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能力。三是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我们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郭凤霞,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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