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复函
伍文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优新市中小学,为高新区产业工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的建议》(第17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区教委一直都重视城乡学校共同建设,为高新区产业工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工作。
一、招生工作
流动人口子女,住在渡舟街道、菩提街道、凤城街道的小学生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指定在渡舟小学、黄桷湾小学、凤一小、凤二小、凤三小、新市中心校、八颗小学就读;初中生指定在新市中学、八颗中学、长寿二中、江南九年制学校就读。其余城区学校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自主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住在其他街道的,由街道教管中心或中学安排入学。
二、推动城乡学校共同建设,提升基础教育品质
(一)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建立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长效机制,整合城乡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二)充分发挥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教育的差距,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通过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激活农村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特别是在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师资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指导与支持,带动新课程改革和教育内需,努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真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新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邓波,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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