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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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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祥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城乡教育资源破解城乡公平教育的建议》(第17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区教委高度重视我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2015年12月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以此为基础,正努力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区”,预计2025年前达标。 

(一)严格执行城乡学校统一标准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严格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和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的建设标准推进学校建设。目前,学校标准化率为86%。

2.教师编制标准统一。从2016年起,严格按区编委《关于重新核定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长编办〔2016〕15号、长编办〔2017〕57号)统一核定城乡教师编制。

3.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区财政局区教委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春期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通知》(长财行发〔2018〕11 号)。对公用经费的标准、定额补助、开支范围、支出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4.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按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基本标准的通知》(渝教基〔2010〕9号)和市技装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六大功能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技装〔2012〕21号)文件标准,为全区城乡中小学校统一标准配备了教学设施设备。

5.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政策覆盖全区所有公、民办学校,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二)切实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问题

1.加强农村学校布点规划。利用“全面改薄”契机大力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到2017年底全部达到20项底线要求。对确需保留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在经费和项目建设上重点倾斜,目前,已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点规划,并全部建设完成。

2.实施边远学校公用经费补贴。从2021年秋期开始,增加对边远薄弱学校公用经费定额补助,补助标准: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学校,每年补助6万元(之前是3万元);学生人数100人—200人的学校,每年补助3万元(之前是1.5万元)。

3.重视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区教委制发了《长寿区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强规范树品牌”行动计划、“课堂教育模式”创建项目、义务教育新教育实验项目,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项目、城乡学校捆绑发展战略、“中国好老师”公益行动计划、农村学校“领雁工程”项目、以城带乡的大片区教研活动、农村校点学区化等方式,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提升乡村学校教育质量。

4.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构建了“属地+行业+学校”联控联保机制。实施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建立复学学生常规管理制度,加强五类儿童教学管理和关爱。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机制,对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不能到校学习的适龄少年儿童,由学校安排教师定期到学生家中开展教学辅导。实现了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有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

5.落实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坚持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坚持“校•村(社区)联动”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学校以村(社区)关工委工作室为基地,做好留守儿童帮扶帮教工作。

(三)不断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

1.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从2016年重新核定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起,区教委、区编办严格执行核编文件,教师编制标准城乡统一。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和特别艰苦边远的农村学校,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村小、教学点等班额不足10人的每班核定1名编制;班额10人以上不足20人的每班核定2名编制;班额20人以上的每班可增加0.5名编制。

2.加大城乡教师配置力度。通过公开招考、考核引进、选调考试等方式,保障农村学校急需人才。

3.完善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机制。2021-2022年,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34人次、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学习63人次、区级以上优秀人才送教献课328人次。交流轮岗教师1217名,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61.90%;其中交流骨干教师316名,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5.97%。

4.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实现了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全区500余名农村教师享受了教师周转房、政府公租房或廉租房10000余平方米,解决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从2014年1月起,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分为四类,2017年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200元、350元、550元、850元,2021年全区有633名乡村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78.69万元;从2015年1月起,实施乡镇工作补贴,2021年调整后标准为每人每月350-550元不等,2021年全区有2379名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助676万元。

(四)认真落实改革教育治理体系工作

1.完善乡村学校管理机制。全区19个街镇均建立了教管中心,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学、村点校、教学点实行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合理地调配各种资源,促进了村点校、教学点发展。

2.重视中小学党建工作。一是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全区教育系统建立党委1个,党总支19个,建党支部111个,党员2630人(含退休党员)。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全系统保密和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岗双责”。

3.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渝教策发〔2016〕7号)文件精神,区教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到2019年初,全面完成了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

4.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每年9月底,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购买了校方责任险,每人每年5元,涉及金额为45万余元。同时高度重视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建立信息员报送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矛盾纠纷督办机制,将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仲裁工作纳入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发生后果的严肃追责。

真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新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邓波,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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