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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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原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补偿范围为非国有公益林,补偿对象为公益林权利人。补偿兑付分两种情况:一是公益林分解落实到户的,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直补到户;二是面积过小过分散,或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经林农书面同意,可将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兑付到村社集体,村社须召开会议,确定补偿资金的分配和处置事宜。 |
16元/亩。 |
1.《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一卡通”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天〔2022〕3号) 2.《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林天〔2023〕3号) 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1号) |
1.镇街召开村(社)级会议,宣传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部署直补工作,将补偿面积分解落实到村、社、户。 2.村、社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传达政策。公益林分解落实到户的,直补给林农;面积过小过分散,或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兑付到集体,并由村民(代表)大会明确补偿金分配和处置事宜。 3.镇街与村、社、林农签订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合同,可结合实际,以村、社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 4.村、社向镇街上报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所需的银行卡账号、身份证、补偿面积等相关信息。 5.镇街核查无误后,填报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并在相关村、社公示栏张榜公示(需上报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6.公示无误后,镇街将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发放清册、补偿合同一并上报区林业局,并将补偿所需的银行卡账号、身份证、补偿面积等相关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区林业局通过“一卡通”开展兑付。 |
023-40252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