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全区重点工作,切实将法治建设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一体建设,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将领导学法纳入区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区委书记主持召开“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区委书记、区长带头谈认识、谈体会,带动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全覆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300余场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区举办专题讲座10余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持续深化,将之纳入区社科联2021年度社科课题调研征集、理论阐释重要内容,申报立项相关课题12项。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常态化。制定实施《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将“述法”纳入全区区管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委进行报告。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编制《重庆市长寿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长寿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着力从为“十四五”时期长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各方面高位擘画、全面谋划、统筹规划,推动法治长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四是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相关议题34次,先后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与其他四个区县代表重庆市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各项工作获督察组充分肯定;长寿“绿色执法筑牢生态屏障”获重庆市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优化服务释放市场活力。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落实,梳理794项政务服务网上办清单,实现1439项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减少83.86%,“全程网办”事项达74.76%。
二是精准赋权梳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取消、承接和下放相关行政权力,全年共梳理区、街镇两级行政权力4805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35项,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169项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
三是强化公开构建诚信体系。强化“一网站一平台”建设,建成投用“信用长寿”网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服务;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让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在工程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2021年提供信用报告查询126次,1户失信企业在上市融资中受到限制,2户失信企业在工程招投标中被取消资格。
四是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全力推动行政事项跨区域办理,发布210项川渝通办事项、362项全渝通办事项,线上设置端口和线下设置专窗32个,全年跨区跨省办理2919件。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助企抗疫 司法同行”“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行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8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建议400余件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防范法律风险。
五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区卫生应急中心、公安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联网运行,以建设标准化指挥中心为重点,融合多种信息通讯平台,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实现卫生应急指挥场所固定、标识统一、协同高效。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同步启动结果复核与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疫情,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2021年11月,面对突发疫情,长寿区第一时间激活应急指挥体系,6个街镇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全区拉网式排查,隔离点管控、防疫物资供应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一是不断强化科学优质的政策供给。加大重点领域政策制定和完善力度,聚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制定。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未经合法性审核不上会、不制发”工作原则,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核内容对标对表严格把关,坚决纠正违背上位法律法规、违规增加公民组织义务等不合规条款。2021年共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2件,制发17件,均已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备案。
二是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紧跟上位法制定修改以及各级政策调整步伐,持续加对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力度,建立每年开展1次集中清理、适时开展专项清理的工作机制。2021年开展集中清理1次、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商贸物流扶持及外商投资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评估清理8次,及时废止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进一步构建完备的规范性文件体系。
三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持续强化党内、行政、司法、审计、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2件、政协委员提案348件,满意率分别达100%、98.8%。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13897条,办理区长公开信箱614件。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长寿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长寿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落实举措,加大决策监督力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1项。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以及主要负责人坚持最后发言,2021年以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率达100%,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均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一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
二是保障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权利。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通过听证、座谈、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诉求。制定涉及企业重大利益政策文件时,认真听取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提升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是普遍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区52个党政机关和19个街镇聘请社会律师、本单位公职律师或从事法制工作人员担任法律顾问;2021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36次,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并提供法律意见13件次,合同审查32件次,提出法律修改意见100余条。
(五)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8个领域和19个街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全区全面落地,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发《长寿区街镇法定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关于完善规范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进一步理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区农业执法队获评“全国100个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生态环境“共建共管共保”机制,与四川省广安市、乐山市、邻水县签订生态环境共建共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二是加快规范执法进程。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印发《长寿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长寿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长寿区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等制度规定,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聚焦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案卷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48条,对普遍性问题予以全区通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428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11个部门在全市率先建立了食药环、知识产权和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行刑衔接机制,持续开展“昆仑行动”和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共立刑案36件。严惩涉疫物资犯罪行为,查处2起销售防疫用品强制搭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及1起销售劣质口罩的违法行为。
四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普法主体责任,52个区级部门、19个街镇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全区形成了“条块结合、覆盖全区”的普法责任体系。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以案释法的履责主体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印发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引导全社会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我区审查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5件,办结55件,通过“复调对接”促成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和解20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调解成功案件占全年受理案件的30.8%,真正实现行政争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以行政案件的办理,促各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理念的强化。2021年,区政府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1件,结案20件,胜诉率100%;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3.75%,远高全市平均水平,该项工作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肯定。
二是扎实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长寿实践十项行动,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全区配备165名专职调解员,畅通诉调、警调、访调、复调、仲调“五调对接”。2021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747件,成功10467件,成功率97.4%,协议兑现金额32000多万元,成功调解突发重大矛盾纠纷355件,协议兑现金额5200多万元,有力促进全区社会环境稳定祥和。
三是有效防控公共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2021年全区群众安全感达98.9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公共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清单》,精准管控2000余个风险点,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九年“双下降”。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少数领导干部综合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行政复议专业力量薄弱,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按照中央、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固强补弱,积极创新,推动各单位形成合力,实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法治实践,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和重庆市实施方案以及我区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二)全力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复调对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晴雨表”作用,加强全区案例收集、数据分析、成果运用;强化行政复议宣传,打造行政复议工作亮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出庭应诉率不低于90%。
(三)统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动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稳步将镇街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四)不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向重点村(社区)聚集,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法律顾问,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加强党建引领,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科学考评体系与激励机制,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让更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身到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保障“两地一城”建设和“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为推进长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