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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文明治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文明治丧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城办发〔201918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

   根据街道文明治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凤城街道文明治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2019313

(此件公开发布)


凤城街道文明治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街道文明治丧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文明长寿建设。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长寿区城区文明治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管理,杜绝文明治丧示范区域内沿街(路、巷)搭设灵棚(堂)、吹奏哀乐、沿途抛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不文明现象,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美化城市环境。

二、组织保障

为了切实做好城区文明治丧管理工作,特成立凤城街道文明治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邓永春向长生

副组长:聂小平刘海容操展跃阳年志

        李泽碧郭水英操晓彬杨运全

员:党政办、经发办、建管办、移民办、民政办、卫计办、综治办、安监办、财政所、社保所、环保所、农服中心、文服中心、司法所、凤山派出所、河街派出所、城内工商所、食药监所、城管支队2大队、各社区及陵园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督查指导组、政策宣传组、信访维稳及现场处置组、综合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杨运全

成员:但双艳、邱晓荣、贾科、杨斌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配使用人员;负责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传达督办领导安排相关事项;负责收集、梳理、研判、处置个案、疑难问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督查指导组

9个督查指导小组,联系涉及的村和社区的领导任组长,驻涉及的村和社区的办所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办所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9个督查指导小组负责对所驻社区(村)文明治丧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对所驻社区(村)文明治丧工作动员、宣传、巡逻巡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配合社区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

(三)政策宣传组

组长:郭水英   副组长:杨运全

成员:康远航、邱晓荣、余文泓、车家琼、刘文生、黄云波、车玉芳、刘洪兵、郝小兰、蒲明芬、余泳、江萍、余君、任利容、刘京蓉、李文容

工作职责:根据工作组的安排,做好城区文明治丧的政策解释宣传工作,确保文明治丧工作知晓度。

(四)信访维稳及现场处置组

组长:刘海容、操晓彬、陈金华

成员:城管执法局邓浩毅、孙勇、李洪波、罗明、龙润雨;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员、文化旅游委执法大队汪东兵、何大雄;市场监管分局刘奎、陈光文;信访办韩阳;司法所田华文;民政局程学斌、黄华征;贾科、邱晓荣、胡爱中、蔡森林、李应刚、刘友红、邓恩云、魏欣、钟伟、岳芹旭、车家琼、刘文生、黄云波、车玉芳、刘洪兵、郝小兰、蒲明芬、余泳、江萍、余君、任利容、刘京蓉、李文容、凤山派出所民警、河街派出所民警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丧属的思想工作和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诉求进行耐心解释和法律支持;负责疏导、汇总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不听劝阻占用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的,予以拆除;对违规治丧活动中的一条龙商户和私自提供电源者予以处罚;对出现过激、暴力行为的,采取果断措施立即给予处置。

(五)综合保障组

组长:马勇

成员:但双艳、陈吉福

主要职责:负责经费的合理使用、确保车辆补给等后勤保障工作。

相关社区(村)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抓好辖区内文明治丧的宣传、巡逻、发现、处置等工作,引导辖区居民到合法治丧场所开展治丧活动,形成长效管理。

三、规范管理内容

(一)违规搭建灵棚的组织或个人;

(二)非法从事丧事礼仪服务的演唱组织和个人;

(三)遗体停放、运出登记制度缺失的医院、私自联系非法单位或人员外运遗体治丧的护工和医务人员;

(四)封建迷信及非法宗教活动;

(五)不合规收费、欺骗性消费;

(六)规范管理过程中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的组织者及骨干人员。

四、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时间:从201941日起施行。

(二)实施范围(文明治丧示范区域)

凤城街道所辖区域:骑鞍社区、向阳路社区、凤岭路社区、望江路社区、三峡路社区、轻化路社区、滨江路社区、东街社区、梅村社区、顺风亭社区、黄桷湾社区、凤西社区、凤家社区、陵园村15组和16组。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31日-2019630

1.召开动员会。在全区召开动员大会后,街道迅速召开动员会贯彻落实。

2.各社区(村)在312日前要广泛召开由党员、居民组长、居民代表、楼栋长、巡逻队员等参加宣传会议,同时广泛开展院坝会(在长期存在乱搭灵堂区域要反复召开院坝会)宣传文明治丧工作内容,街道驻社区分管领导及科室也要参加。

3.张贴通告、悬挂横幅。辖区内每个单体楼栋、小区以及长期搭建灵棚区域均要张贴《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文明治丧活动管理的通告》、优惠政策及横幅宣传标语。要求:每个独立小区悬挂横幅3幅以上,在辖区其他显著位置及经常搭建灵堂的地点必须悬挂横幅;每个小区出入口、单体楼栋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栏均张贴《通告》。

4.以文明长寿建设宣传栏为基础,更换部分宣传内容。在主次干道及小区内醒目处宣传栏制作文明治丧宣传喷绘。

5.发放宣传册及其他宣传资料。对辖区居民及商户逐一走访入户,广泛发放宣传册及宣传资料,资料发放到每一户居民,确保文明治丧的政策知晓率。

6.辖区内小区每部电梯均悬挂文明治丧宣传公益广告,在电梯外的液晶电视广告位同步设置文明治丧政策宣传内容。

7.通过群发短信的形式开展文明治丧政策宣传。

8.户外LED宣传,利用办公阵地LED及辖区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户外LED广泛宣传文明治丧通告及相应优惠政策。

9.结合治安巡逻,采用小喇叭宣传的方式,巡逻队员在巡逻的过程中播放宣传音频。

10.对治丧一条龙的经营业主进行走访约谈,宣传政策。

11.街道安排宣传车辆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文明治丧音频。

12.到辖区中小学校向在校师生宣传文明治丧内容。

13.根据区文明治丧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各个时间节点其他宣传教育工作。

(二)规范管理阶段201941日-20191130

1.开展巡逻督查。加大对辖区长期占用公共场所进行治丧区域进行巡逻、巡查,确保不发生违规治丧行为。

2.正向引导文明治丧。通过政策宣讲和完善便民措施引导文明治丧示范区内的治丧群众到合法的治丧场所开展治丧活动。

3.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文明治丧示范区内违反殡葬、环境、供电、市场管理、公安、消防、城市管理、交通等法法规和政策的行为的,联合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4.积极响应应急事件。处置城区文明治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新闻舆情等。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121日-20191231日)

建立长效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街道职能范围,建立日常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督查机制,巩固文明治丧管理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城区文明治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文明治丧示范区域内的治丧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居民组织、楼栋长、巡逻队员、党员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辆、横幅标语、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章守法。

(三)抓好基层,畅通信息。各社区和医疗机构负责掌握辖区内的死亡人员信息,引导丧属到合法的治丧场所治丧,对不听劝告的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

(四)履行职责,强化考核。将文明治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社区2019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社区(村)要认真履行属地宣传、管理、劝导职责,街道将定期开展督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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