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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督促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督促制度》的通知

凤城办发〔202079

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村、社区:

    为更好地开展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村)居民生活环境,现将《凤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督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2020930

(此件公开发布)


凤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督促制度

为切实推动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关于印发<长寿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928)《关于印发<长寿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发〔20194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制。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家庭奖惩榜

(一)评比方式

评比采取巡查检查记录结合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一次,以户为单位按指导员的指导范围分片进行评比。

指导员在进行分类巡查检查时,强化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指导居民(村民)准确分类与正确投放,同时做好记录。居民(村民)组长、社区(村)干部对参与评比的居民(村民)每月进行一次以上不定期抽查。结合记录和抽查的情况,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家庭,一次不到位扣5分。评比过程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全体居民(村民)的监督。

(二)奖惩措施

经过评比,每个指导员的指导片区内排名前10名的家庭予以洗衣粉、洗洁精、肥皂等生活用品奖励,排名后10名的家庭,指导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工作。评比结果登上小区(单体楼栋)公示栏内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榜予以公示。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单体楼栋)红黑榜

通过平时检查及记录的居民(村民)垃圾分类情况,经过评选,做得比较到位的家庭,予以洗衣粉、洗洁精、肥皂等生活用品给予奖励;做得不到位的,就让他们上“黑榜”进行曝光,给予鞭策。

(一)评比方式

评比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一次,以小区(单体楼栋、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社区(村)分片进行评比。

由街道驻村(居)干部、社区(村)干部组成督查考核组,对所驻的社区(村)每月进行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不定期现场督查考核。根据现场检查的分类正确率,评定“红黑榜”。评比过程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全体居民(村民)的监督。

(二)奖惩措施

经过评比,分类正确率排名前5名的小区(单体楼栋、村民小组),予以红榜形式通报,后5名则予以黑榜形式通报。通报结果张贴在所在社区(村)委员会公示栏。同时对黑榜的小区(单体楼栋、村民小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工作。


附件下载: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督促制度》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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