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 > 区政府部门街镇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调整城区载货汽车限行区域的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关于调整城区载货汽车限行区域的公告

渝长公发〔2020〕31号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对城区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段

(一)城区限行区域早7:00至晚21:00禁止通行。

(二)全时段禁止在长寿站桃花高速下道口下道。

二、限制通行车型

核定载质量为5吨(含)以上的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从事市政、照明、环卫设施维护、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维护以及工程抢险、道路救援的制式车辆及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三、调整后的限时通行区域

(一)凤城街道、菩提街道部分区域

1.站西路、朝阳路一线以南的区域;

2.菩提东路以东的区域;

3.轻化路至下三角碑一线以北的区域(卫古路加油站至轻化路口下行段除外);

4.碧园路池上春天欣怡花园一线以西的区域。

(二)具体管制路口:菩提东路-菩提大道路口、站西路-小康路路口、站西路-幸福大道路口、站西路渡舟正街路口、菩提大道-北城大道路口(加气站路口)、朝阳路-桃源东一路路口、民兴路-杏林路路口(财政局三叉路口)、碧园路外婆桥路口、碧园路池上春天路口、桃东路欣怡花园、长寿路下三角碑、卫古路中石化加油站、经开路顺风庭路口、菩提东路-桃兴路信号灯路口、菩提东路-菩提小学信号灯路口、菩提东路-桃兴三路路口、长寿站桃花高速下道口。

四、通行证办理

对于确实需要在限行区域内运行的用于生活必需、邮政、快递物流以及重大工程建设的货车拟办理通行证,办证车辆在限行区域内需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通行证办理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需准备的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明以及运输货物证明,咨询电话023-40463386。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2020年12月18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