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废止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电费补贴申报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废止《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电费
补贴申报细则》的通知
长寿文旅发〔2023〕3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区文化旅游委党委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电费补贴申报细则〉的通知》(长寿文旅发〔2022〕45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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