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长住建委发〔2023〕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329号令)有关规定,我委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长寿区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长建委发〔2017〕81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建委发〔2017〕81号)
2.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建委发〔2017〕22号)
3.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标准的通知(长建委发〔2016〕120号)
4.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住建委发〔2022〕51号)
5.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的通知(长建委发〔2015〕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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