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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长寿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长寿大数据发〔2023〕15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6月29日,经区大数据发展局行政办公会议审定,对《关于印发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长寿大数据发〔2022〕9号)及《关于加强能源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长寿大数据发〔2021〕5号)2件区大数据发展局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长寿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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