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长应急〔2023〕25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9号)文件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对《重庆市长寿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布点规划》(长应急〔2021〕35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长应急〔2021〕2号 |
重 庆 市 长 寿 区 应 急 管 理 局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春节期间城区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点的通告 |
2 |
长应急〔2021〕15号 |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3 |
长应急〔2021〕35号 |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布点规划》的通知 |
4 |
长应急〔2021〕45 号 |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5 |
长应急〔2022〕23号 |
重 庆 市 长 寿 区 应 急 管 理 局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2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临时证许可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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