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号 |
案由 |
执法机关 |
处罚依据 |
执法结论 |
决定日期 |
执法类别 |
备注 |
1 |
长林罚决字〔2024〕79号 |
李某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一是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是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2倍的罚款,共计96元。 |
2024/12/30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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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林罚决字〔2024〕76号 |
文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生态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没收猎捕工具、罚款2000元。 |
2024/12/31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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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林罚决字〔2024〕77号 |
王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一是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是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2倍的罚款,共计612元。 |
2024/12/31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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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林罚决字〔2024〕78号 |
周某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一是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是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2倍的罚款,共计234元。 |
2024/12/31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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