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处罚结果(2024.11.8)
序号 | 决定文号 | 案由 | 执法机关 | 执法对象 | 处罚依据 | 执法结论 | 决定日期 | 执法类别 | 备注 |
1 | 长卫公罚 〔2024〕6号 |
重庆市长寿区玖趣维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强制通过式浸脚池擅自停止使用且逾期不改案 |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市长寿区玖趣维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91500115MA61C5RL1K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
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 11/8/2024 | 行政处罚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