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寿区恒*种子经营部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的结果公示
1.案号:长农(种子)〔2024〕5号
2.案件名称:重庆市长寿区恒*种子经营部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3.当事人:重庆市长寿区恒*种子经营部
4.立案时间:2024.03.01
5.违法事实:重庆市长寿区恒*种子经营部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三款:“销售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标注品种权号”的规定。
6.处罚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之规定。
7.处罚决定时间:2024.04.15
8.结案时间:2024.04.25
9.处罚金额(元):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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