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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的行政处罚结果(2024.2.19)

序号 决定文号 案由 执法机关 执法对象 处罚依据 执法结论 决定日期 执法类别 备注
1 长卫医罚
〔2024〕10号
伪造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警告
并罚款30000元
2/19/2024 行政处罚
2 长卫医罚
〔2024〕11号
伪造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蓝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警告
并罚款25000元
2/19/2024 行政处罚
3 长卫医罚
〔2024〕12号
伪造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叶*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警告
并罚款23000元
2/19/2024 行政处罚
4 长卫医罚
〔2024〕13号
未经亲自诊查签署治疗证明文件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徐*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并罚款20000元
2/19/2024 行政处罚

附件下载:

关于医疗卫生的行政处罚结果(2024.2.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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