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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处罚结果(2023.12.19)

序号 决定文号 案由 执法机关 执法对象 处罚依据 执法结论 决定日期 执法类别 备注
1 长卫传罚〔2023〕18号 重庆亿起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将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混合收集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亿起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12/19/2023 行政处罚
2 长卫传罚〔2023〕19号 长寿区刘鑫西医诊所未严格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寿区刘鑫西医诊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12/19/2023 行政处罚
3 长卫传罚〔2023〕20号 重庆佳瑞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长寿区文苑大道诊所未严格执行《手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50-2020)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佳瑞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长寿区文苑大道诊所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1000元 12/19/2023 行政处罚
4 长卫传罚〔2023〕21号 长寿区郑成伟西医诊所未严格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寿区郑成伟西医诊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12/19/2023 行政处罚
5 长卫传罚〔2023〕22号 长寿区王明强西医诊所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寿区王明强西医诊所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警告 12/19/2023 行政处罚
6 长卫传罚〔2023〕23号 长寿区余健梅诊所未严格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寿区余健梅诊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12/19/2023 行政处罚
7 长卫传罚〔2023〕24号 重庆佳福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佳福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12/19/2023 行政处罚
8 长卫传罚〔2023〕25号 长寿区袁小鹰西医诊所未使用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容器收集损伤性医疗废物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寿区袁小鹰西医诊所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12/19/2023 行政处罚
9 长卫传罚〔2023〕26号 重庆金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长寿区桃源西二路诊所未严格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金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长寿区桃源西二路诊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12/19/2023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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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处罚结果(2023.12.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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