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号 | 案由 | 执法机关 | 执法对象 | 处罚依据 | 执法结论 | 决定日期 | 执法类别 | 备注 |
10 | 长经信(安全)当罚字【2022】第7号 | 江西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与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中擅自拆除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江西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7319869345 |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 给予江西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壹仟伍佰元罚款 | 2022年6月2日 | 城镇燃气 | |
说明: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要主动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行政执法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执法结果信息公示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3.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须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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