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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长寿区2025年长垫线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办事处:

贵单位报送的《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办事处关于申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函》(新市办函〔2024〕59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涉及新合、堰耳沱、高新、美满、黑林子、新道路、水井7个小流域。涉及双龙镇、葛兰镇、新市街道、渡舟街道、八颗街道、晏家街道6个镇街,重点小流域为新合及堰耳沱小流域。

三、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77.82hm2,治理措施包括:石坎坡改梯43.08hm2(其中新建石坎32.76hm2,梯田整修10.32hm2),坡面径流调控74.32hm2,封禁治理2746.03h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886.13hm2),保土耕作1774.29hm2。配套建设坡面径流调控措施(30×30cm排水沟12083m,40×40cm排水沟4870m,沉沙池47口);道路工程(1m宽人行便道20106m);溪沟治理(新建格宾石笼1170m,便道工程5720m,绿化带5705m);村庄绿化美化(30×30cm排水沟12000m,绿化面积4625m2,1m宽人行便道3760m,标识标牌1套);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牌10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878.7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519.76万元,林草措施98.66万元,生态修复措施20.8万元,独立费用184.76万元,预备费54.72万元。资金均来源于水利发展资金。

五、建设总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

六、招标方案

1.重点实施区域由项目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39号)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招标。内容包括:

石坎坡改梯43.08hm2(其中新建石坎32.76hm2,梯田整修10.32hm2),坡面径流调控74.32hm2。配套建设坡面径流调控措施(30×30cm排水沟12083m,40×40cm排水沟4870m,沉沙池47口);道路工程(1m宽人行便道20106m);溪沟治理(新建格宾石笼1170m,便道工程5720m,绿化带5705m);村庄绿化美化(30×30cm排水沟12000m,绿化面积4625m2,1m宽人行便道3760m,标识标牌1套);工程碑1座。

2.非重点实施区域中的封禁治理2746.03hm2(含封禁治理碑10块),保土耕作1774.29hm2。由于该部分分布零散、工作内容单一,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第十六条“各地可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特点,探索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方式,鼓励采取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方式开展工程建设。”之规定,该标段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

七、项目管理

该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长寿区新市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39号)等有关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保证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及综合效益的发挥。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概预算和招标工作,确保项目3月底前开工建设。

附件:长寿区2025年长垫线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专家

             评审意见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

2024.9.19长水发〔2024〕166号关于长寿区2025年长垫线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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