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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长寿区高新片区饮水安全和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长寿区高新片区饮水安全和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和有关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初设阶段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8.30hm2,其中永久占地0.48hm2,临时占地47.82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基本合理。按照防治责任范围扰动特点、建设时序、水土流失影响等因素,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个防治分区,即配水管网工程防治区、管网配套设施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生产便道工程防治区、公共设施及人居环境改造工程防治区、临时堆场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其主要水保措施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3.27m3,场地清理13.67hm2,表土回覆13.27m3,土地整治36.53hm2C20砼排水沟120m沉沙池5

植物措施:栽植灌木5775株,撒播草籽9.24hm2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410m,临时沉沙池24座,装土编织袋临时挡墙1750m,彩钢板挡护1250m,塑料彩条布覆盖60600m2临时苫盖1000m2土工布铺垫800m2

六、项目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基本正确,工程投资较合理,基本同意本水土保持方案投资概算。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概算总投资498.54万元,其中主体设计中已水土保持措施投资442.80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55.74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03万元,监测措施费9.60万元,临时措施费29.70万元,独立费用12.79万元,基本预备费1.6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76200.00元(免征,不计入总投资)。

七、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83000m2,计征面积为483000m2,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76200.00元(免征)。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综2015101号)第十一条规定: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属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故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本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九、请你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完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我局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可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需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预防和避免水土流失的产生,并接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明确验收合格结论,向社会公开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478


附件下载:

长水许可〔2024〕31号关于长寿区高新片区饮水安全和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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