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MDI优化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类别:其它类型项目
编号:B2024-14
项目名称 |
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MDI优化提升项目 | ||
报批单位 |
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本次水保方案变更中,建设内容包括:精馏区(包含原精馏装置和产品罐区)、危废仓库(保持不变)、凉水塔及水池区(保持不变),新增了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变更前总占地为1.61hm2,均为永久占地,无临时占地;本次方案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更后为3.62hm2,其中永久1.73hm2、临时占地1.89hm2。 实际施工中,根据建设需要主要改变了精馏装置的范围及新增了临时办公区、设备材料堆场、承包商用地、临时堆土区等地。经分析比较,永久占地合计1.73hm2,较原批复水保方案永久占地新增了0.12hm2(较2023年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新增永久占地为0.29hm2,减少永久占地为0.17hm2),其中精馏装置占地1.33hm2,危废仓库占地0.35hm2,凉水塔及水池占地0.048hm2;临时施工区占地1.89hm2,占地总增幅124.84%。经实地踏勘,变更后占地属于化工园区规划工业用地现有装置预留用地内,均不需补充征占地;现状原地貌为其他草地。 | ||
工程总投资 |
117434万元 |
建设工期 |
2023年6月至2025年12月 |
建设性质 |
扩建 |
方案总投资 |
50.63万元 |
占地面积 |
2.01hm2 |
水土保持 补偿费 |
2.81554万元 (已佂,不重复征收) |
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决定: 经审查,该项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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