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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

邮   编:401220

传    真:40460453

电子邮箱:cshbjjgk2014@163.com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项目代码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

1

重庆市长寿区双飞机砖厂

砖瓦窑协同处置污泥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渝(长)环准〔2024〕42号

2310-500115-07-02-719614

2024年5月27日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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