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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扬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扬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成立重庆市长寿区扬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决定准予重庆市长寿区扬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名称:重庆市长寿区扬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住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大道251号附602-4(长寿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性质是无偿使用;

三、法定代表人:王祺;

四、开办资金:叁万元整;

五、业务范围:开展各类社工和志愿服务相关的服务、咨询、培训;对社会弱势群体、青少年儿童、环境卫生进行相关的社工服务;承接个人、团体、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相关购买服务。

重庆市长寿区扬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登记成立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长寿区社会工作服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自批复之日起,你单位应及时将登记成立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手续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长民政〔2023〕42号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扬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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