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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和乐稚美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和乐稚美幼儿园:

贵园报来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和乐稚美幼儿园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和《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准予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和乐稚美幼儿园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名称: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和乐稚美幼儿园;

二、办学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二路567号附122号,性质是租赁;

三、法定代表人:谢芬;

四、开办资金:伍万元整;

五、学校类型: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六、业务范围:学前教育。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和乐稚美幼儿园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意识,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为促进长寿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批复之日起,你单位应及时将登记成立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等相关审批手续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3412

附件下载:

长民政〔2023〕30号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和乐稚美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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