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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渝安智能悬架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重庆渝安智能悬架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鉴于你公司目前的状况,原则同意部分工作岗位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以季度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意见如下:

(一)公司的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货车驾驶员、小车驾驶员、跟车配送6个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公司的制造二部部长、制造二部副部长、采购部副部长、安全环保设备管理部副部长、质保部副部长、质保部部长助理、营销部部长助理、营销部副部长、创新研发部部长、总装部部长、工艺部部长、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精益质量管理部部长、机加车间主任、涂装车间主任助理、涂装车间主任、铸造车间主任、设备管理主任工程师、弹簧工艺室主任、总装工艺室主任、机加工艺主任工程师、铸造工艺室主任、总装车间主任、项目管理主任工程师、摩减设计主任工程师、摩减研发室主任、摩减研发室副主任、改装市场研发项目室主任、减震创新研发室副主任、工艺研发室主任、精益生产主任、品检室主任、质检一室主任、物流室副主任、机加车间课长、涂装车间课长、铸造车间课长、后减课课长、物流室课长、部件检验员、销售人员、工艺员、供应商开发工程师、配套工程师、机械维修工、设备管理工程师、安全健康环保专员、过程质量改进工程师、过程质量监测工程师、研发人员、装配工、熔铸工、喷漆工、抛光工、机加工、焊装工、辅助操作工57个工作岗位实行以季度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中的加班程序、加班时间及第四十四条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执行。

四、此批复及公司《关于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请示》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长寿人社工时许字〔2023〕52号关于同意重庆渝安智能悬架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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