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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长寿区规划县道龙河至新市段升级改造工程弃土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长寿区规划县道龙河至新市段升级改造工程弃土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申请和《长寿区规划县道龙河至新市段升级改造工程弃土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长寿区规划县道龙河至新市段升级改造工程为长寿区“十三五”时期重点规划县乡道项目,起点位于长寿区龙河镇李家湾,终点位于新市街道龙石桥。

长寿区规划县道龙河至新市改造工程路线全长11.200km,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含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安设施、绿化等工程,本项目K0+000~K1+160段及K10+130~K11+200段为既有产业道路,其中K0+000~K1+160段路基宽度8.5m,K10+130~K11+200段路基宽度8.0m,平、纵线形均满足40km/h设计速度的三级公路设计标准。本次设计对K0+000~K1+160 段路基进行完全利用,仅进行路面改造;对K10+130~K11+200 段路肩加宽后进行路面改造。

本项目由路基工程、弃土场、拌和站、临时道路、表土堆放场五部分组成。其中路基工程区桩号为K0+000至K11+200,占地面积为16.65hm2,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弃土场区占地面积为1.45hm2,占地性质为临时占地;拌和站占地面积为0.30hm2, 占地性质为临时占地;临时道路占地面积为0.07hm2, 占地性质为临时占地;表土堆放场占地面积为0.56hm2,占地性质为临时占地。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工程弃土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弃土场防治区水土保持投资费用为126.4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为125.83万元,植物措施费为0.66万元。变更后,弃土场防治区较原方案增加了5.1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三)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长寿区规划县道龙河至新市段升级改造工程弃土场变更

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长水发〔2023〕166号关于长寿区规划县道龙河至新市段升级改造工程弃土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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