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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告知承诺制项目受理、拟审批决定和审批决定同步公示(批准书生效时间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

邮   编:401220

传    真:40460453

电子邮箱:cshbjjgk2014@163.com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项目代码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

1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输送系统安全技改项目

渝(长)环准〔2023〕35号

2205-500115-07-02-398149

2023年4月26日

批准

2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长寿区滨河北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

渝(长)环准〔2023〕39号

2109-500115-04-01-904736

2023年5月4日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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