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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双龙商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商会:

贵单位报来重庆市长寿区双龙商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准予重庆市长寿区双龙商会登记为社会团体。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名称:重庆市长寿区双龙商会;

二、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龙乐街,性质是无偿使用

三、法定代表人:余堰池

四、开办资金:叁万元整;

五、业务范围:支持会员合法的经济活动;引导会员发展企业,热心公益;开展会员活动,为会员创造和提供沟通机会;收集重要行业和科技信息,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开展商会内部免费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间关系,协助处理企业重大危机,提供决策支持。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商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长寿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自批复之日起,你单位应及时将登记成立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等相关审批手续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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